10月14日,国家文物局官方网站发布了《国家文物局关于齐长城遗址保护区内济南绕城高速公路西环段建设项目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该《意见》于10月9日由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发布。接收机构是山东省文化遗产管理局。
《意见》称,《你局关于济南绕城高速公路西环段穿越齐长城遗址请示》(鲁程文路[〔2019〕10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暂时不同意在长城遗址保护区内实施济南绕城高速公路二环路西环段建设项目。"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在其意见中提出了修改和完善申报方案的建议:
(一)组织专业考古机构在拟建长城项目相关区域开展进一步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必要的考古发掘,并补充考古勘探报告;
(2)按照长城保护分区管理规定,补充长城保护分区图纸,准确标注拟建项目选址,补充方案设计符合性说明;
(3)为拟建项目通过齐长城于雪东山至马家峪西北山段的保护范围,补充长城本身的保护规划;
(4)文物影响评价报告的重新编制不应简单地重复规划的内容,而应客观、科学地分析和评价拟建项目对长城文物本体和整体环境的影响。
《意见》说,“请你们局责成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修改完善计划,然后按程序单独报批。”
此外,国家文物局于2018年11月同意山东省文物局关于提交济南至莱芜高速铁路齐长城遗址保护修订设计方案的请示。
来源:澎湃新闻